笔趣阁 > 娶妻抵税?从养活美娇媳妇开始 > 第227章 真香

第227章 真香

    几百人进退无路,缩成一团。

    沈玉城朝着于进轻轻颔首,后者当即上前喊话。

    「尔等可识得我于进?」

    话音刚落,下方就传来了马大彪的回音。

    「怎不识得?你个丢了卵子的孬种,摇尾乞怜的怂蛋,老子平生最瞧不起你这种王八蛋!」马大彪指着于进骂道。

    马大彪很好辨认,其人高马大,留着络腮须。

    【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追台湾小说神器台湾小说网,??????????.??????超流畅】

    「放下武器,郎君自会给你们一条生路,让你们能吃得上一口饱饭!」于进大喊道。

    「吃你娘的吃!老子马大彪就是饿死,就是吃土,也绝不吃嗟来之食!」马大彪怒斥道。

    只见马大彪忽然扬起窄刀,大喊道:「跟老子杀!宰了于进!吃他的肉饮他的血!」

    不等马大彪带人冲上坡地,只见一阵箭矢射出,斜斜钉在其前进的道路上。

    马大彪停顿了片刻,接着一咬牙,扬着刀再往前冲。

    马大彪有不怕死的胆子,可他身后那些人就未必有了。

    看着地面上成排的箭矢,贼兵没有一个敢跟马大彪上去送死的。

    马大彪只一人举着刀,嘴里咆哮一个「杀」字,奋力冲来。

    于进心下犹豫,单打独斗,他未必是马大彪的对手。

    他正打算抽刀,却见一道身影先他一步冲出。

    沈玉城如同出笼的猛虎,抽出佩刀,转眼便冲到了马大彪面前。

    马大彪从下往上冲,其势头不可能比得过沈玉城。

    昏暗中,马大彪只看到一双极其深邃沉稳的眼睛,死死地盯着他。

    刀锋在空中相撞,「叮」的一声,马大彪手中窄刀当场折断。

    若非沈玉城收力快,差点就连人带刀,一刀把马大彪的脑袋斩开。

    沈玉城连忙抬腿一脚,正中马大彪胸口。

    马大彪显然没预料到,这名身材瘦削的青年,腿上却能爆发千钧之力。

    只见马大彪朝后倒飞而出,手中断刀也脱了手。

    摔在地上,往后几个翻滚,这才停下。

    马大彪还没爬起来,锋利的窄刀,就已经架到了他的脖子上。

    马大彪抬着头,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沈玉城。

    正欲放狠话,已表明自己生死无惧。

    活到这个份上,本就是烂命一条,还怕什麽死?

    却见沈玉城突然淡淡一笑,问道:「你想吃一口饱饭吗?」

    马大彪刚张开嘴,还没说话,彻底愣住。

    你想吃一口饱饭吗?

    这个问题,简直直击他的灵魂。

    沈玉城抬起目光,看向不远处的贼兵,朗声道:「我叫沈玉城,都放下武器,我给你们一条活路。」

    众人闻言,面面相觑。

    先前方兴被马大彪杀了,而现在马大彪又被沈玉城一招制服。

    前后都是手持弓箭的兵卒,如若沈玉城杀心很大,只需下令放箭,就能将他们灭杀在这里。

    众人纷纷缴械投降。

    沈玉城把今夜活捉的所有人,全押到了望水塬上。

    「那方兴何在?」沈玉城问道。

    「方才这两伙人发生了冲突,方兴被马大彪当场宰了,那具尸体就是方兴。」赵忠说着,指了指摆放在不远处的尸体。

    沈玉城看了一眼被捆绑的严严实实的马大彪。

    果真是人如其名,马大彪是真的半点脑子都没有。

    「也好,把方兴的脑袋割下来,传首各贼寨,若有愿意归附的,可直接来望水塬。」沈玉城说道。

    「我明日天一亮就办。」赵忠立马应下。

    这里活捉六百多人,又多了六百多劳动力。

    不过,就这点人,还是太少了。

    还是需要更多的人才行。

    望水塬可以当做一处据点,建一座坞堡起来。

    而这些刚刚抓获的贼兵,需要人留下来长期管理。

    这事儿自然要交给自己的亲信来做。

    于是,沈玉城决定让赵忠来管理泉山乡。

    赵忠得到沈玉城新的安排之后,有些兴奋,但也有些紧张。

    整个泉山乡,也不知道还有多少本地人,还有多少流民。

    但哪怕是望水塬附近几村的田加起来,怕是也超过千亩之数了。

    他没独自管理过这麽大的地盘,也没管理过这麽多人。

    上午沈玉城就让人回骊山乡,运了一些粟米丶粗面和素菜过来。

    素菜主要是韭菜丶蒌蒿和葵菜。

    一大锅粟米粥,一大锅粗面疙瘩汤,还有一大锅水煮素菜,一点油水都没有。

    当粟米香味在村中传开,几百贼兵闻着这味道,一个个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个不停。

    沈玉城打了一碗,来到马大彪面前蹲下,用筷子轻轻拨了拨,然后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马大彪被捆绑的严严实实,他知道这是沈玉城的攻心计,但眼睛总是不争气的往人家碗里头瞟。

    那绿油油的菜叶子,黄澄澄的粟米粥,还有几块面饼疙瘩。

    最近吃的一顿比一顿稀,已经很久没见过这麽「丰盛」的饭食了。

    「马大彪,你怎麽这麽有骨气?」沈玉城吃了一口,一边问道。

    马大彪当即把头别开,不看就不馋了。

    「你是贼我是贼?」沈玉城又问道。

    马大彪当即扭转头来,回怼道:「老子饿着肚子,官府不管,老子的屋舍田地被占了,官府不管,老子拿起了武器,就成了贼?你一个豪强,怎就大言不惭,上来就骂老子是贼?无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!」

    沈玉城并不回答马大彪的话,而是将碗递了过去,问道:「吃一口?」

    马大彪当即抿了抿嘴唇。

    「老子不吃嗟来之食!」马大彪还是很硬气。

    这时,流民已经排成了长队,拿着大大小小的碗盆,挨个领食物。

    马大彪的目光,又落到了沈玉城碗里。

    「你能拿一口吃的收买他们这群软骨头,但收买不了老子!」马大彪又说道。

    沈玉城淡淡一笑,将只吃了两口的食物放下,然后抽刀,割开了绑在马大彪身上的麻绳。

    「吃了这口饭食,以后就为我卖命;你要自行离去,我也不强留你。」沈玉城说道,「以你的本事,今日走了,明日不是饿死,就是被其他流民火并。是去是留,你自己看着办。」

    说完,沈玉城便走了。

    马大彪看着沈玉城的背影,逐渐消失在影影绰绰的人群中,彻底愣住。

    这就把他给放了?

    「终于吃上一口饱饭了。」

    「要是以后天天都能有口饱饭吃,那该多好啊?」

    「好肥的葵菜,也太好吃了,呜呜呜~」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马大彪看着周围的俘虏狼吞虎咽,最终还是没能忍住地上那碗饭食的诱惑。

    他盘坐在地上,将碗端起,往嘴里扒拉了几大口。

    热腾腾的食物,实在是太香了!

    他马大彪早就家破人亡,除了这条命,还有什麽能卖的?

    给谁卖命不是卖命?

    这时,于进走了过来,手里同样端着碗,拿着筷子吃着。

    「马大彪,好吃吗?」于进笑问道。

    马大彪抬头看向于进,突然咧嘴笑开。

    「嘿嘿嘿,哎真香!」

    马大彪抬了抬手,试探性的问道:「那什麽,能再来一碗?」

    于进当即凑过去,把自己碗里的食物给马大彪拨了一大半。

    「多谢,多谢于将军!」马大彪连连道谢。

    「昨晚还骂老子呢?」于进白了马大彪一眼。

    「那不是不知道饭菜的香甜嘛,于将军……」

    「别再喊我将军,我是乡团第一幢都伯。你小子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