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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3章 男主权谋文里的背景板炮灰(8)

    县令陶梼正在衙门办公,听到下人来报,“马王庄保正求见,说是有命案要报。”

    “快让他进来。”

    保证三人急匆匆地进了门,扑通一声跪在地上,“拜见县令大人。”

    “起吧。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保正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。

    县令:“……”

    沉默了一会,他问:“所以吴氏和元瑞逼死了元大丫。但是元大丫临死之前还找了个杀手来给自己报仇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杀手来无影去无踪,本领高强,把吴氏和元瑞杀得差不多了?”

    “是。草民还以为他俩要死了,但是没想到他们俩留着一口气,就是不死。”

    县令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揪了揪自己的胡子,说道:“元大丫既然能离开家,为何不来县衙报官呢?吴氏要卖掉她,她自己不愿意,可以来找本官为她做主啊。何至于就要跳水自尽呢?”

    保正:“……”

    没等保正回答,县令自己就说道:“百姓怕衙门,元大丫一个乡野小姑娘自然也是怕的,她可能还会认为,本官会和元秀才站在一起来对付她,所谓官官相护是也。”

    保正还是不说话,心里觉得县令大人说得有理。

    县令又问:“她是如何找到杀手的呢?”

    保正说:“这个问题草民也好奇。不过现在元大丫已经自尽,连尸体都没找到,那位杀手神秘莫测,这个问题恐怕无人解答了。”

    县令表示:“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,没找到尸体怎么能确定她就是自尽了呢?”

    “在水塘边和东江口都找到了元大丫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那有可能是有人故布疑阵。”

    保正说:“村民先是听到大丫喊了一声吴氏逼死她,然后就跳下去了。她没时间跑到东江口去扔自己的衣服啊?”

    “有可能是她先扔了衣服又回去喊呢?”

    “大人,元大丫恐怕没这个头脑。她要是如此聪慧,大概就不会走上绝路了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她可能并没有走上绝路啊。”

    “村民到处翻找遍了,没找到她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打捞的是尸体,可有试着去找活人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县令即刻点人,“去马王村及周边搜索,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”

    捕头问:“那要是都找不着呢?”

    “先去找!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捕头领命而去。

    县令这才想起来问吴氏和元瑞,“这二人现在何处?。”

    “就在衙门后院。”

    县令站起身去了后院。

    吴氏和元瑞依旧躺在板车上,看着跟两个尸体差不多。

    县令的表情十分一言难尽,“这杀手就不能给人一个痛快吗?”

    他伸手放到吴氏和元瑞鼻子下面,感受到气流轻轻拂过手指,“确实还活着。划成这样还能活着,这人确实厉害,可以去当刽子手,凌迟之刑大概也不在话下。”

    保正和村民:“……”

    县令拍了下脑门,又喊了一声:“来人,去请大夫。”

    人还活着,那就得给治一下。

    吩咐完人,他才跟师爷说:“这是两个案子,一个案子是吴氏和元瑞买卖人口,将元大丫卖做奴婢,最终导致元大丫自称自己要寻死,现在事情还不太确定,只能这么说。另一个案子是本县出现了杀手,要替天行道,收割吴氏和元瑞性命,最终却又放他们一马,让保正来报官,想让本官为元大丫主持公道。”

    师爷表示:“这杀手还挺矛盾。她都当杀手了,竟然还给人留一口气,让官府来主持公道!”

    保正心想,可不就是嘛,你一个杀手,把人杀了就完了,一切事情都解决了,就不会有后面的麻烦事了!

    县令表示:“矛盾,也不矛盾,依本官推测,吴氏和元瑞是肯定要死的。杀手应该是觉得吴氏和元瑞的行为太过可恨,直接杀了太便宜他们了,想要借本官的手把事情闹大,让吴氏和元瑞先名声扫地,然后再死。保正刚才也说了,杀手看起来十分年轻,还是个姑娘,她大概是对元大丫的遭遇感同身受了。”

    保正在旁边补充:“她说如果不能为元大丫讨回公道,她就要大开杀戒了。”

    县令冷哼一声,“好大的口气!”

    紧接着,他又说:“怎么讨?她还想怎么讨?吴氏和元瑞都这德行了,还能怎么讨?”

    过了一会,保正憋出一句话:“……您是县令。”

    县令:“……”

    师爷说:“刚才听保正所言,这两位确实过分了。”

    事实上,本朝对人口买卖管控严格,不再允许随意把人编入贱籍,略卖良民者,一经查实,卖家直接死刑,买家要流放三千里,受害者要被赎回并送还自己家。

    就算买卖的是自己的子女,一经查实,卖家要被处以杖责40的刑罚,买家要被处以杖责三十的刑罚,受害者也要被赎回并送还自己家。

    别说吴氏不是元大丫的亲娘,就算她是,她卖自己的女儿也是不行的。

    这是本朝制定的新规。很多人不懂律法,不知道这些规定,所以认为卖儿卖女不算违法。事实上,这条规定的执行情况确实不好,卖儿卖女的情形还是有不少。基本上秉持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。

    这里面暗含着一个基本逻辑,那就是,不到万不得已,谁会卖儿卖女呢?

    可事实上,就是有一些人,日子尚能过得下去,却想通过卖儿卖女让自己过得更好。

    县令说:“这事得分情况。首先,取决于元大丫是否真的死了。如果她还活着,那吴氏和元瑞就该受杖责,但他们俩现在都被划成这样了,和杖责之刑能抵了吧?如果元大丫真的被逼死了,那他们俩的罪过就大了,具体怎么判,本官还得斟酌,无法套用某一条款。”

    他看了一眼吴氏和元瑞,这俩人其实和死了也没差多少。

    师爷说:“现在关键是要把这件事张榜公布出去,吴氏和元瑞略卖人口,这是事实,先把确定的部分处理了。然后再根据寻人情况确定后面的事。”

    县令点了点头,又开始喊人:“来人,去把刘员外带过来。他是买家,三十杖先给他打了再说。”

    他问师爷,“他们这个人口买卖到县里来登记过了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今天上午没人来。他们应该是买卖方双和牙行都已经说定了,但还没到县衙来。如果没出这事,他们说不定很快就来了。”